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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鹏 韩文婷|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内涵、意义与实现路径

    发布时间:2023-08-30   文章来源: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23年第2期

    摘要: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的背景下,迫切需要从各个层面考察弥合老年数字鸿沟的社会治理方略。数字包容理念是全新的社会治理理念,对于老龄社会治理尤其重要。基于社会现实和未来社会发展方向需要厘清“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概念内涵,并从加强观念培育、增进协调治理、引导产业发展、鼓励社群支持和开发主体潜能五个方面构建数字包容老龄社会的制度框架。考察对老年人友好的数字包容社会的建设,弥合老年数字鸿沟,有利于及时回应老龄社会新形态和老龄群体的需要,助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有利于发挥我国基础设施优势,丰富数字中国战略新时代尊老孝老的内涵。建设“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应全面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切实践行积极老龄观,增进多元主体协商共治,采用生命历程视角前瞻性规划与布局,提升互联网服务和内容适老化水平,有效发挥互联网使用的辐射效应,加强建设效果评估,完善数字包容社会建设政策。

    关键词:数字包容;数字平等;数字鸿沟;老龄社会治理

    引言

    在我国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的过程中,人口老龄化和数字化两大趋势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产生的深远影响已经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基于积极老龄观的理念,从战略层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已非简单的老年人与技术进步的矛盾问题,而是要在思想上彻底转变全社会对老龄社会的认识,提出综合考虑老龄化与数字化共同作用下老龄社会的治理目标,及时规划老龄社会的整体运行机制,使其实现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2021年国际老年人日,联合国提出建设“不分年龄人人共享数字平等”(Digital Equity for All Ag-es)的社会,其实质就是针对老年人和老龄化的世界提出倡导,强调老年人需要获取数字技术并有意义地参与数字世界,这是实现所有年龄段数字平等的重要部分。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对此指出“老年人如能获得新技术、学习新技术、使用新技术,将更有能力为实现可持续目标添砖加瓦”,他呼吁采取更具包容性的政策、战略、行动,从而实现所有年龄段的数字平等。已有研究主要聚焦于弥合数字鸿沟的方法和治理框架,研究视域虽已转向讨论数字包容理念,如世界银行在2014年的一份报告中提出在我国建立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但主要是针对公共图书馆利用数字信息技术对老年人的包容,尚未从全社会老龄化的角度思考数字包容治理对老年人遭遇数字鸿沟需要应对的问题,对于数字时代应该建设一个怎样的老龄社会也缺少制度层面的探讨。在“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的背景下,更应该关注老龄社会的数字包容。基于老龄化和数字化的社会背景,本文从老年数字鸿沟治理的视角提出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的基本内涵和制度框架,探究建设数字包容老龄社会的重要意义,并从多角度探讨建设数字包容老龄社会的实现路径。

    一、我国老年数字鸿沟治理转向数字包容治理的必要性

    (一)当前我国老年数字鸿沟治理现状复杂

    由于老龄群体内部具有较大异质性,我国老年数字鸿沟治理工作困难重重,存在数字鸿沟发展阶段交叉、数字鸿沟治理对象情况复杂等问题。当前,学界对老年数字鸿沟问题的本质已逐渐形成共识,即它是人口年龄结构变化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发展不相适应导致的矛盾。数字鸿沟的产生原因超越了简单的技术因素和个体的能力限制因素,涉及社会资源、政策、文化等各个层面因素的影响。

    第一是全社会对老龄化认识不足。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在建设之初并没有太多考虑老年人的基本情况,老年数字鸿沟在物理层面上的接入沟在一开始就存在,且目前依旧有约一半老年人尚未接入互联网。同时,数字产品的适老化水平较低,互联网应用开发理念和数字包容应用场景的设计对老年人的特殊性考虑不足,产品的“易用性”设计原则贯彻不足,智能媒体在洞察老年群体需求、营造适合该群体生活和娱乐的互联网社区氛围方面仍有巨大进步空间。

    第二是老年群体内部差异很大,存在着数字技术的追随者、逃避者、碰壁者、边缘者等四类老年人,且会随公共政策干预程度和社会环境的年龄友好程度而相互转化。在现实中,这四类老人都存在不同的数字鸿沟问题,这与老年人自身的健康状况、受教育水平、职业类型、居住状况有很大的关系。在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和健康资本多方因素的影响下,老年人使用数字技术的可行能力与年轻人形成差异,老年阶段社会心理的独有特征也使其融入数字社会的内生动力不足。我国老龄群体数量巨大、增长迅速,使老年数字鸿沟问题异常凸显。

    第三是社会政策方面保障老年人享受数字生活的公共服务并不多,并且老年人离开互联网也能享受基础公共服务的自由选择权也非常受限。社会政策未能从最终服务获得的角度来思考建设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问题。

    (二)从“数字鸿沟”治理转向建设“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

    基于上述原因,老龄社会研究从关注问题的“数字鸿沟”转向建设“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是从更宏观的角度思考整个问题的治理,更具有系统性和全局性。

    第一,与“数字鸿沟”相比,“数字包容”概念的提出,体现出方法论从发现问题向解决问题的转变。由于我国老年数字鸿沟治理现状的复杂性和产生原因的多层次性,其解决需要全面、综合的干预措施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从加强老龄社会治理高度统筹解决。此外,数字鸿沟容易导致社会排斥、社会隔离与社会生活机会的不平等等更大问题。数字鸿沟是一种问题现象,数字包容则蕴含着主动性的努力和解决问题的行动。

    第二,“数字包容”概念的视域更具广度和高度。数字鸿沟概念以及当前弥补数字鸿沟的努力,强调数字设备与服务的使用、网络的接入和数字技能的培训,但这对于老年人日渐增多的社会现实来说还远远不够。由于技术革新和不断增加的信息通信技术使用会产生新的专业性和社会需求,从而可能不断加深已有的鸿沟,或产生新的鸿沟。数字包容注重的不是仅仅弥合数字鸿沟的过程,而是在此基础上重视信息通信技术对原有社会政策和群众生活的赋能作用,重视利用相关技术丰富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参与、提升生活质量,因而具有更加丰富和深刻的含义。

    第三,当前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建设与治理尚存若干不足。一是“以人为本”理念和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为最终目的的治理目标贯彻不彻底,数字技术的渗透依旧以工具理性为主导,对价值理性重视不足。二是缺乏对弥合数字鸿沟目标的总体设计,尚未建立各部门认同、各领域适用的指导原则,使得各方力量难以协同配合,社会无法有效整合资源,难以发挥多元主体的协同效应。三是过分强调老年人个体接入和使用互联网的作用,忽视群体与中介的力量。而在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意味着,即使个体不使用信息通信技术,群体/社区和充当中间媒介的工作人员依旧可以受到信息通信技术的赋能作用。四是我国地区之间差异巨大,停留在宏观层面的治理政策缺乏具体地区的数字包容治理目标及对地方治理经验的总结。五是缺乏针对老年人群体需求和偏好的调查及数字包容治理效果的评估。

    二、“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概念内涵与制度框架

    (一)数字包容理念的产生及与数字平等的关系

    2000年7月《全球信息社会冲绳宪章》最早提出信息包容的原则,它提出“每个人、任何地方都应该能够参与,任何人都不应被排除在全球信息社会的利益之外”,强调全人群机会平等地参与数字社会并从中受益。此后,国际电信联盟(ITU)、数字欧洲咨询组(eEurope Advisory Group)、欧盟委员会、美国国家数字包容联盟分别提出数字包容的定义,并被不同学者引用。例如,国际电信联盟(ITU)在2019年提出“数字包容”是旨在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和适当的技能,从广泛的数字技术和系统中受益的策略。数字欧洲咨询组认为数字包容的本质是在知识社会实现社会包容/社会融合,目标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为民众赋能,丰富其生活,增进其社会参与和社会平等。

    国内学者也相继提出了对“数字包容”的不同理解,或对相近概念“数字公平”“数字融合”“数字融入”和“包容性数字服务”提出了界定,大意皆是要提倡数字平等,使老年人群体也能够享受数字社会带来的各种福利,因此在厘清“数字包容”概念之前,有必要考察“数字包容”与“数字平等”的关系。

    联合国倡导的“数字平等”与本文提出的“数字包容”两种提法相辅相成。联合国从意识、可持续、使用、保障和人权五个维度提出了“数字平等”的主旨,都能体现出数字包容,二者是一种目标和手段的关系,平等是一种不断趋近的目标,包容则指采取某种对策和行动,创造某种环境,更具有意识理念高度和策略性。实际上,不平等在数字技术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数字技术发展在便利群众生活、提高治理效率的同时也存在产生新的鸿沟、加剧社会不平等的风险。建设数字包容老龄社会的意义就是以人为本,主动思考如何利用数字技术缩小与弥合原有不平等,增进全体人民生活福祉,避免加剧原有不平等或产生新的不平等。

    我国一系列促进数字信息技术适老化的政策和工作与联合国的倡导相向而行。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对于互联网适老化具有里程碑意义。2021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互联网网站适老化通用设计规范》和《移动互联网应用(APP)适老化通用设计规范》,在服务原则、技术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截至2022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对452家网站和APP的适老化、无障碍化改造和评测,使老年人共享数字化、信息化成果。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多措并举,使互联网适老化问题的解决取得了显著成效。

    对于老年人来说,平等不仅单纯指使用当中的机会平等与过程平等,更指最终结果的平等,即能否平等享受各类公共服务,受到信息通信技术的赋能,真正从中受益和获取改善生活的机会,更有意义地参与社会,更能跟上社会的发展。数字包容老龄社会的目标是所有人、各年龄群体都能平等享受数字技术带来的便利,提升生活质量和幸福感,而不因个人的经济、健康、设备和技能因素的限制而无法平等享受服务,被排斥在数字社会之外。

    (二)“数字包容老龄社会”的概念内涵

    结合以往研究成果和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现实需要,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可被定义为在日益数字化的老龄社会中,各个年龄群体尤其是快速增长的老龄群体都能够机会平等地获取信息和服务,充分享受数字技术的赋能作用,增进社会融入,提高生活质量,实现老龄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它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是全龄性包容。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并非单纯聚焦“老年人”,而是着眼于各年龄群体和代际之间的和谐共享,倡导技术、界面、服务和制度设计,关注所有人群需求的普遍性。

    第二是全局性包容。建设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举措,关乎其他战略规划的成功实施和整体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努力,建立“多规合一”的议事机制,以及政策、制度、服务提供机制的全面协调配合。

    第三是持续性包容。数字技术更新迭代迅速,对使用者数字素养的要求不断变化,意味着能力素养培育不可能一劳永逸,应当进行长期投入和持续努力,形成稳定机制。

    第四是结果导向性包容。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并不局限于电子设备的普及程度和个体数字技能的提升,而是着眼于人民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最终的服务获取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第五是因地制宜性包容。我国当前老年数字鸿沟治理的复杂现状决定了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需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制定包容目标。数字包容政策应当遵循自下而上原则,实施具有本地特色的小规模数字包容项目。

    (三)建设“数字包容老龄社会”的制度框架

    俞碧飏等学者从宏观力量、中观资源和微观接入三个方面全面总结了数字不平等产生的原因,并构建了数字不平等的综合测量模型和弥合数字鸿沟的螺旋上升模型,验证了其合理性和可行性。其中,宏观力量指扩大或缩小数字不平等的意识形态、利益集团、制度和机构,能够控制和影响个体用于微观接入的中观资源的数量、质量和结构性分布,中观资源指理论性或可量化的、个体通过它们能够实现微观接入和技术使用的各类资源,微观接入因素描述了个体在特定场景下使用信息通信技术的综合能力。三方面因素层层影响,最终使个体的数字技术使用成为可能,并实现个体数字融入和整个社会的数字包容。建设数字包容老龄社会的制度框架应当从培育宏观力量着力,从而增加中观资源供给,实现个体微观层面的数字接入,最终促进整个老龄社会的数字包容。同时,由于数字技术的更新换代和个体采纳新技术的速度不同,构建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需要持续努力,形成长效机制,以螺旋形上升的形式在新的技术发展阶段重复以上过程。通过借鉴该模型,本文构建了数字包容老龄社会的制度框架(见下图),提出加强观念培育、增进协调治理、引导产业发展、鼓励社群支持和开发主体潜能五个方面,并从主体、形式、内容三个层面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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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是加强观念培育。在构建数字包容老龄社会的制度框架时,观念起着先导作用。因此,全社会需要转变观念,认清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的现实,培育老龄社会的意识。政府和社会要秉持以人为本和共同富裕的发展理念,尊重老年人等弱势边缘群体平等使用数字技术和享受数字红利的权利,将建设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纳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宏观背景。

    第二是增进协调治理。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研究机构,以及各类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中,各级人大等立法部门负责颁布法律,政府相关部门出台指导性政策文件,明晰多元主体在治理数字包容老龄社会过程中的权责边界,对基础设施进行财政投入,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管、培训和治理效果评估。公共服务部门在规章制度指导下,提升服务质量,营造年龄友好的服务环境。研究机构负责对老年群体、老龄社会的特征、需求、发展趋势进行追踪研究,为政策制定、制度建设和效果评估提供可靠依据。非营利性组织应当在文化意识宣传、老年群体数字素养培训、年龄友好环境营造等方面发挥补充性作用。

    第三是引导产业发展。主要由企业通过产品和服务实现这一目标,内容包括向市场投放硬件设施、数字设备、网络接入服务,提供全龄友好和符合“易用性”原则的包容性产品和服务,开发符合老年群体兴趣和需求的网络内容,保护用户信息隐私和上网安全,根据用户反馈定期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进行评估等。

    第四是鼓励社群支持。主体包括线下社群和线上社群,如家庭、朋友、兴趣爱好团体等,能够为身处其中的个体提供使用数字技术所需的人际资源、心理资源和教育资源,为数字包容提供社会网络的支持,如家庭内部晚辈对长辈的数字素养“文化反哺”,同辈群体之间的技能交流和心理支持,兴趣爱好团体内部的信息资讯和社会参与机会交流等。

    第五是开发主体潜能。这体现为个体尤其是老年人等边缘群体对数字技术的意识、价值观和行动力。个体应当意识到数字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对改善自身生活质量的重要性,主动利用互联网获取知识信息和公共服务,为自身赋权增能,增进社会参与,减少社会隔离。

    三、建设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的重要意义

    (一)回应老龄社会新形态和老龄群体的需要

    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阶段,未来30年将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关键演进期,需要新的社会运行机制与之相匹配。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建设面临客观环境需求和老年人主体可能性。客观上,空巢化已是我国老年人居住方式的鲜明特点,使得数字技术对人们生活质量的影响远超以往。同时,我国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和健康素质不断提升,主观上融入互联网需求旺盛,为推进老年人数字融入创造了更有利的发展环境。数字包容老龄社会的建设目标是切实改善老年人的生活,使老年人平等地享受数字技术发展成果和社会福利,实现老年人的全面发展。数字中国建设过程中全新的组织方式和资源配置形态有望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多样、便捷和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为老年人独立健康地生活、融入社会、实现自我赋权增能,从而更好地享受有尊严的老年。

    (二)助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可持续发展

    建设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可或缺的重要助力,是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通过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建设数字政府(e-gov?ernment)、在线学习(e-learning)、远程医疗(e-health)等措施,能够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比如,这些措施能够为在建设均衡、普惠、共享的民生保障体系中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有利于培育老龄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发掘老龄产业发展动力,有助于推进政府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进程。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着眼于所有年龄群体的机会公平,当然着眼于当代老年人和未来每一代人的长远利益,秉持长远规划和超前部署思维,有利于代内公平和代际和谐,全面贯彻可持续发展原则。

    (三)发挥我国互联网基础设施优势

    我国互联网普及较为广泛,基础设施建设走在世界前列。我国将数字技术基础设施定义为公共资源,布局建设工作优于他国,为解决互联网可及性问题提供了基础优势,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互联网服务和数字技术能够有效跨越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的空间障碍,为公众提供更丰富、更具平等性的信息与资源。在“硬”环境建设到位和领先的前提下,理念、政策、法律等“软”环境建设也要加快跟上,以更大发挥“硬”环境的优势。在当前人口老龄化快速演进的时代,应当充分利用和发挥硬件优势进行适老化改造和包容性构建,积极回应老年人融入互联网的热情和需求,建设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道路。

    (四)创新丰富数字化新时代尊老孝老的内涵

    数字化新时代尊老孝老应当体现为尊重老年人享受数字技术与服务的平等权利,用耐心接纳和包容老年“数字社会缓行者”,塑造和谐的代际关系。中华传统孝文化源远流长,其含义应当随着我们进入数字社会而更新。数字时代的代际公平强调子代向作为数字社会缓行者的父代提供分享数字红利和追寻发展的同等机会。当代尊老孝老可以体现为尊重老年人享受数字技术与服务的平等权利,比如:破除“技术至上”论,将老年人需求纳入考虑;在老年人不知如何操作智能设备或操作速度较慢时,多一些耐心与包容,热心为其提供指导;为老年人保留传统服务渠道或老年人专用服务通道。

    四、数字包容老龄社会的实现路径

    积极老龄观和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概念都蕴含着主动作为的含义,应将以人为本理念和积极老龄观融入建设数字包容老龄社会的全过程、各方面。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数字信息技术是实现积极老龄观和健康老龄化的重要手段。面对当前数字包容老龄社会建设和治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本文从以下五个方面尝试提出建设的基本路径。

    (一)全面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切实践行积极老龄观

    全社会应当尊重各年龄群体平等享受互联网和数字技术带来的便利和机遇、平等获取服务和参与社会的权利,在重视工具理性的同时重视价值理性,在制度设计、技术投放等各个方面秉持人文关怀和以人为本理念,将各年龄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的需求、特征纳入考虑,破除技术更新换代时的年龄歧视,将弱势群体视为数字社会不可分割、不能掉队的重要部分,使老年人最终与其他群体有相同的服务获得感。这是共同富裕、以人为本在数字时代老龄社会的体现,需要从数字包容的理念进行总体谋划与布局。应当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出发,贯彻结果导向性包容原则,而非单纯从技术普及角度,衡量数字包容老龄社会的建设成果。对处于不同数字融入程度上的老年人来说,数字包容的含义也不同,建设数字包容老龄社会的最终目标是利用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应用从思想、知识、服务、技能和参与等各个方面为老年人赋能,增进老年人福祉。

    老年人也需适当转变自身理念,践行积极老龄观。老年人在成功“触网”的基础上,应当在上网动机、目的和信息搜索模式方面实现跨越,克服面对新技术的恐惧和自卑狭隘思维,提升数字素养,真正认识到互联网在改善生活、保障权利、增进福利上具有的功能,切实通过互联网扩大获取信息与服务资源的范围、深化使用程度,丰富使用目的,真正提升生活品质。

    (二)增进多元主体协商共治,采用生命历程视角前瞻性规划

    我国老年数字鸿沟产生原因的多层次性决定了其解决需要全面、综合的干预措施和多元力量的共同努力,需要从加强老龄社会治理高度统筹思考,使数字社会的运行方式和治理模式适应老龄社会的人口年龄结构。设计“数字包容老龄社会”这一总体的治理目标,将其作为各部门认同、各领域适用的指导原则,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多元主体的协同效应。贯彻全局性包容原则,将数字包容老龄社会建设融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和其他国家战略的实施中总体谋划考虑。

    老龄社会是一个动态发展阶段,其中的老年群体处于不断的新陈代谢过程中。当前处于中年期或准老年期的队列在受教育程度、数字素养、数字服务需求等方面都不同于当前的老年人,这些“数字移民”一代将逐渐取代原有的“数字难民”一代。采用生命历程视角进行前瞻性规划与布局,贯彻持续性包容原则,注重培育未来不断步入老龄阶段的各个年龄群体的数字素养,早谋划、早预防、早干预,注重更新互联网产品与服务,更好满足新一代老年人的需求。前瞻性也意味着需要考虑数字技术的快速更新迭代特征,在技术投放社会使用之前就要将弱势群体特征与需求纳入考虑,避免形成新的、不适老的数字环境。应当注重将数字包容建设、数字技能培训纳入终身教育体系进行思考和设计。

    (三)提升互联网服务和内容适老化水平,发挥互联网使用的“辐射效应”

    提升网络应用适老化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和老龄社会本身丰富多元、不断更新的需求。老年人口规模庞大,需求日益多元,新老年群体的特征日益显现,亟需提升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的适老化水平,使中老年人在参与过程中更有获得感。在互联网服务对象和话语取向方面,应改变过去以年轻人的兴趣爱好、特征为核心的现象,提供更多与老年人相关的、有利于改善老年人生活的内容。利用符合老年人特征的、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互联网应用和形式,增进老年人福利,如可依托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在老年教育方面的优势作用,降低教育资源的成本,扩大教育资源的可及性。科学引导老年人安全健康使用互联网。数字包容意味着对于互联网使用的负面影响不能因噎废食,而是科学分析网络沉迷、网络诈骗产生的原因,引导和鼓励老年人正确、健康使用网络,加强设备、技术和环境保障,拓展老年人的使用领域。提高老年人信息素养,破除其信息茧房,培养其反诈意识和能力。加强顶层设计,利用法律和制度的力量保障老年人信息权利和信息安全,打消老年人使用数字技术顾虑。

    部分弱势群体会因现实条件限制无法自己使用互联网,对此可以发挥互联网使用的“辐射效应”或提供“互联网使用代理人”(Proxy internetuse,缩写为PIU),即发挥家庭、社区、村落中已经具备互联网使用技能者的优势和带头作用,为无法使用互联网的家人、朋友、邻居、社区成员提供信息、购买服务,或带动他们使用互联网,从而利用互联网便利性增进整个群体或地区的福利,促进该群体或地区与其他群体或地区的数字平等。例如,农村地区老年人无法使用手机或互联网,可由村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或村委会工作人员帮助老年人通过互联网购买物品、订购服务。这同样能够解决老年人的需求,使得无法直接接入互联网、直接使用信息通讯技术的老年人也能感受到数字赋能。

    (四)加强建设效果评估,完善数字包容社会建设政策

    建设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涉及不同群体、各个社会领域、不同责任主体,需要多学科交叉视角共同进行研究,深入理解数字化和老龄化两大趋势对社会治理和可持续发展带来的影响。为更好测量老龄社会的数字包容程度,应当就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普及、数字素养培育、主观使用感受、生活质量提高情况等各方面进行追踪调查,收集相关数据,为理论研究和政策实施提供及时可靠的实证资料,制定切合实际的数字包容指标体系,定期开展数字包容社会建设效果评估,不断完善政策。评估工作不仅应当关注数字设备和服务的普及程度,更应关注民众是否通过使用信息通信技术增进了社会参与,提升了社会资本,如获得更加便利优惠的购物渠道、更好的就业机会等,并重视从使用者主体角度出发进行相关研究。

    结语

    数字时代与老龄社会新形态两大历史潮流交汇,需要我们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高度和积极老龄观出发,从发现问题向解决问题转变,思考在数字时代要建设一个怎样的老龄社会。上述研究结论有助于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的实施,有利于构建普惠便捷的数字社会,促进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数字化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数字包容理念强调全人群机会平等地参与数字社会并从中受益,是蕴含主动性的努力和解决问题的行动,视域更具广度和高度,体现出方法论从发现问题向解决问题的转变。本文倡导的“数字包容”与联合国提出的“数字平等”是对策和目标的关系,包容是对策,平等是不断趋近的目标。

    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是指在日益数字化的老龄社会中,各个年龄群体,尤其是快速增长的老龄群体都能够机会均等地获取信息和服务,充分享受数字技术的赋能作用,增进社会融入,提高生活质量,实现老龄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一概念具有五方面内涵,即全龄性包容、全局性包容、持续性包容、结果导向性包容和因地制宜性包容。为了不断趋近数字包容老龄社会的构建目标,宏观层面的制度设计需要从加强观念培育、增进协调治理、引导产业发展、鼓励社群支持和开发主体潜能五个方面协同发力,从而增加中观层面的资源供给,最终促进个体微观层面上的数字接入。

    建设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具有多方面的重大意义,及时回应了老龄社会新形态和老龄群体的需要,能够助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我国互联网基础设施优势,并创新丰富了数字化新时代尊老孝老的内涵。

    为建设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应当全面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切实践行积极老龄观,增进多元主体协商共治,采用生命历程视角前瞻性规划,提升互联网服务和内容适老化水平,发挥互联网使用的“辐射效应”,加强建设效果评估,完善数字包容社会建设政策。